lì
立
fǎ
法
立法
(1) 国家权力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法律
⒈ 建立法制;制定法令条例。
引《荀子·议兵》:“立法施令,莫不顺比。”
《史记·律书》:“王者制事立法,物度轨则,壹禀於六律。”
宋陆游《上殿札子》:“若赋不加轻,则用力虽多,终必无益,立法虽备,终必不行。”
⒉ 树立规范;规定法则。
引明王守仁《传习录》卷下:“德洪之见,是我这裡为其次立法的,二君相取为用,则中人上下,皆可引入於道。”
清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上·音律》:“调声叶律,又兼分股、限字之文,则诗中之近体是已……前人立法,亦云苛且密矣。”
制定法律。
立
⒈ 站,引申为竖起来:立正。立柜。立足(a.站得往脚;b.处于某种立场)。立场。屹立。顶天立地。
⒉ 做出,定出:建立。设立。树立。立意。立此存照。
⒊ 存在,生存:自立。独立。势不两立。
⒋ 马上,即刻:立时。立刻。立等。
⒌ 姓。
establish、exist、immediate、stand
坐、破
象形
法
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⒊ 仿效:效法。
⒋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⒌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⒏ 姓。
divisor、follow、law、standard
会意:从氵、从去
law, rule, regulation, statute; France, Fren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