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后以“执咎”称敢于建言,不怕任过。
引《诗·小雅·小旻》:“发言盈庭,谁敢执其咎。”
郑玄笺:“谋事者众,訩訩满庭,而无敢决当是非,事若不成,谁云己当其咎责者。言小人争知而让过。”
唐白居易《使百职修皇纲振策》:“故朝寡敢言之士,庭鲜执咎之臣,自国及家,寖而成俗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六年》:“希尹自太祖举兵,常在行阵,所至有功……及为相,有大政,皆身先执咎,时人称之。”
语本《诗经.小雅.小旻》:「发言盈庭,谁敢执其咎?」为所犯的罪过或错误负责。
执(執)
⒈ 拿着:执刃。执鞭。执笔。
⒉ 掌握:执政。执教(
)。⒊ 捕捉,逮捕:战败被执。
⒋ 坚持:固执。执意。
⒌ 实行:执行。
⒍ 凭单:回执。
⒎ 朋友:执友(志同道合的朋友,简称“执”)。
⒏ 姓。
capture、carry out、catch、grasp、hold、persist
会意:从幸、从丸
hold in hand; keep; carry out
咎
⒈ 过失,罪过:咎戾。负咎。以彰其咎。
⒉ 怪罪,处分:既往不咎。咎由自取(遭受责备、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)。
⒊ 灾祸:休咎(吉凶)。
⒋ 怨仇:与臣有咎。
blame、fault、punish
会意:从处、从口
fault, defect; error, mistak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