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元的一种包税制度。 宋代对酒、醋、陂塘、墟市、渡口等税收,由官府核计应征数额,招商承包。承包者按定额向官府纳税,超额的归承包人。 元沿宋制,但包税范围更扩大。参阅《宋史·食货志下七》、《元史·食货志二》。
引宋王得臣《麈史》卷上:“二曰酒茶,乃景德以前,因扑买县酒,其课利计茶以纳。”
《元典章·圣政二·薄税敛》:“诸处酒税等课已有定额,商税三十分取一,毋得多取,若於额上办出增餘,额自作额,增自作增,仍禁诸人扑买。”
宋元时,一种包商承包税收的制度。《宋史.卷一八五.食货志七》:「自成都始,先罢公帑卖供给酒,即旧扑买坊场所置隔酿,设官主之,民以米入官自酿,斛输钱三十,头子钱二十二。」元.宋子贞〈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〉:「刘庭玉者,以银五万两扑买燕京酒课,又有回鹘,以银一百万两,扑买天下盐课。」也作「买扑」。
扑(撲)
⒈ 轻打,拍:扑粉。扑蝇。扑打。
⒉ 击拂的用具:粉扑。
⒊ 冲:扑灭。扑救。
⒋ 相搏击:相扑。扑跌。
⒌ 跌倒:扑地。
⒍ 伏:扑在桌上看书。
⒎ 杖,戒尺,亦为中国周代九刑之一。
attack、flap、pounce on、rush at、snap、throw oneself on
形声:从扌、卜声
pound, beat, strike; attack
买(買)
⒈ 拿钱换东西,与“卖”相对:买卖。买办(①采购货物的人;②替外国资本家在本国市场上经营的中间人和经纪人)。买名。买好。买笑(旧指到妓院寻欢作乐)。买主。买方。买春(买酒,唐代酒名多带“春”字)
⒉ 招致:买祸。
⒊ 姓。
buy
购、卖
原为会意
buy, purchase; bribe, persuad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