废弃
(1) 抛弃不用
(2) 抛在一边不用
⒈ 弃置不用;抛弃。
引《汉书·尹赏传》:“一坐软弱不胜任免,终身废弃,无有赦时。”
宋司马光《言御臣上殿札子》:“无功则降黜废弃,而更求能者。”
清薛福成《洋货加税免厘议》:“我无废弃前议之名,而彼不能不就我范围矣。”
郭沫若《高渐离》第二幕:“这位余姬想要春申君专门爱她自己,废弃他的正妻。”
因失去利用价值而舍弃。《书经.康诰》「天惟与我民彝,大泯乱」句下汉.孔安国.传:「天与我民五常,使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,而废弃不行,是大灭乱天道。」
废(廢)
⒈ 停止,不再使用:废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废除。废黜(罢免,革除)。废帝(被废黜的皇帝)。废弃。废止。废置。因噎废食。
⒉ 没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:废话。废品。废墟(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)。
⒊ 没有用的东西:修旧利废。利用“三废”(“三废”,废气、废水、废渣)。
⒋ 荒芜,衰败:田园荒废。几经兴废。
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:废了他。
depose、disthrone
兴
形声:从广、发声
abrogate, terminate, discard
弃
⒈ 舍去,扔掉:抛弃。遗弃。弃权。弃市(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,并将尸体暴露街头)。弃世(超出世俗或指去世)。弃养(父母死亡的婉辞)。弃置不顾。弃瑕录用。
abandon、discard、throw away
取
原为会意
reject, abandon, discar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