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权
(1) 行政、立法、司法权各由彼此独立的部门行使的原则
(2) 中央政府与各省之间权力分开的原则
⒈ 分散权力。
引《后汉书·陈王传论》:“故推卓(董卓 )不为失正,分权不为苟冒,伺间不为狙诈。”
唐李观《上宰相安边书》:“兵有专制则毕力,将无分权则成功。”
陶菊隐《记者生活三十年》第二章:“袁(袁世凯 )把他们打入冷宫后,他们又改而提倡地方分权的联治主义。”
政府中不同性质的统治权功能的分离,称为「分权」。如行政、立法、司法等权,分由不同的、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。
分
⒈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
)。⒋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⒌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⒎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分
⒈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
⒉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
⒊ 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
⒋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
cent、centavo、centimo、chon、dispart、marking、minute、rappen
合、总
会意:从八、从刀
divide; small unit of time etc.
权(權)
⒈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:政权。权力。权威。权贵。权柄。权势。生杀予夺之权。
⒉ 有利的形势:主动权。
⒊ 变通,不依常规:权变。权谋(随机应变的计谋)。权术。智必知权。
⒋ 暂且,姑且:权且。
⒌ 秤锤:权衡。
⒍ 衡量,估计:权其轻重。
⒎ 姓。
authority、power、right、tentatively
繁体为形声:从木、又声
power, right, authorit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