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失
(1) 因疏忽而犯的错误
(2) 在法律上指应注意、能注意而不注意造成了危害,谓之过失
⒈ 因疏忽而犯的错误。
引《管子·山权数》:“晋有臣不忠於其君,虑杀其主,谓之公过。诸公过之家,毋使得事君,此晋之过失也。”
《宋书·向靖传》:“子植嗣,多过失,不受母训,夺爵。”
宋曾巩《太子宾客致仕陈公神道碑铭》:“其治於恶人无所贷,至其过失则无所不容。”
碧野《没有花的春天》第三章:“他继续大声地叫喊着,‘我们的过失我们自己担当。’”
⒉ 因疏忽大意而犯罪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,再宥曰过失,三宥曰遗忘。”
郑玄注:“郑司农云:‘过失犹今律过失杀人,不坐死。’……过失,若举刃欲斫伐而軼中人者。”
《晋书·刑法志》:“不意误犯,谓之过失。”
无意中犯的错误。
如:「过失伤人」、「过失杀人」。
过(過)
⒈ 从这儿到那儿,从此时到彼时:过江。过账。过程。过渡。过从(交往)。经过。
⒉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:过秤。过磅。过目。
⒊ 超出:过于。过度(
)。过甚。过奖(谦辞)。过量( )。过剩。过犹不及。⒋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:过电影。
⒌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:把这篇文章再过一过。
⒍ 次,回,遍:把文件看了好几过儿。
⒎ 错误:过错。记过。
过(過)
⒈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:看过。用过。
⒉ 用在动词后,与“来”、“去”连用,表示趋向:拿过来。走过去。
过(過)
⒈ 姓。
across、cross、excessive、over、pass、spend、through
功
形声
pass, pass through, go across
失
⒈ 丢:遗失。坐失良机。收复失地。流离失所。
⒉ 违背:失约。失信。
⒊ 找不着:迷失方向。
⒋ 没有掌握住:失言。失职。失调(
)。⒌ 没有达到:失望。失意。
⒍ 错误:失误。失策。过失。失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
⒎ 改变常态:惊慌失色。
break a promise、deviate from the normal、lose、mishap、miss
得
原为形声:从手、乙声
lose; make mistake, neglec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