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,不认识。
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
不处理,不主持。识,通“职 ”。
⒈ 不知道,不认识。
引《诗·大雅·皇矣》:“不识不知,顺帝之则。”
郑玄笺:“其为人不识古,不知今,顺天之法而行之者。”
唐韩愈《闵己赋》:“行舟檝而不识四方兮,涉大水之漫漫。”
鲁迅《<集外集>序言》:“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,而且近乎不识羞。”
⒉ 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。指误杀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司刺》:“壹宥曰不识。”
郑玄注:“识,审也。不审,若今仇讎当报甲,见乙,诚以为甲而杀之者。”
不认识。
不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不
⒈ 古同“否”,不如此,不然。
no、not
没有
象形
no, not; un-; negative prefix
识(識)
⒈ 知道,认得,能辨别:识辨。识破。识相(
)。识途老马。⒉ 所知道的道理:知识。常识。
⒊ 辨别是非的能力:见识。远见卓识。
识(識)
⒈ 记住:博闻强识。
⒉ 标志,记号。
形声:从讠、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