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守
(1) 部队、机关等离开时,部分人员在原驻地担任守卫、联系等工作
⒈ 居留下来看管。
引《汉书·淮阳宪王刘钦传》:“博上书:愿留守坟墓,独不徙。”
清吴骞《扶风传信录》:“仲仙北征,伯叔留守故居。”
郁达夫《出奔》:“﹝董玉林﹞向立在岸上送他们出发、替他们留守的长工,嘱咐了许多催款、索利、收取花息的琐事。”
⒉ 指军队进发时,留驻部分人员以为守备。
引《汉书·张良传》:“沛公乃令韩王成留守阳翟。”
《宋书·武帝纪上》:“五月,至下邳,留船,步军进琅邪,所过筑城留守。”
⒊ 古时皇帝出巡或亲征,命大臣督守京城,便宜行事,谓之“京城留守”。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多以地方长官兼任。至北魏始为正式命官。其后历代沿置,职掌不一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七》。
引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:“吴王北会诸侯於黄池,吴国精兵从王,惟独老弱与太子留守。”
《后汉书·张禹传》:“和帝南巡祠园庙, 禹以太尉兼卫尉留守。”
《魏书·东阳王丕传》:“﹝高祖﹞车驾南伐, 丕与广陵王羽留守京师,并加使持节。”
《资治通鉴·齐武帝永明十一年》载此事, 胡三省注曰:“留守之制因此。”
唐韩愈《河南府同官记》:“留守之官,居禁省中,岁时出旌旗,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门外而衙之。”
古时帝王离开京城,命太子或重臣代为守国,称为「留守」。
如:「除一人留守外,其余的人都开会去了。」
留
⒈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:停留。留学。留任。留级。留步。留守。留驻。
⒉ 注意力放在上面:留心。留神。留意。
⒊ 不忍舍弃,不忍离去:留连。留恋。
⒋ 不使离开:留客。留宿。挽留。拘留。
⒌ 接受:收留。
⒍ 保存:保留。留存。留别。留念。留后路。
ask sb. to stay、grow、leave、remain、stay
去、离
形声
stop, halt; stay, detain, keep
守
⒈ 保持,卫护:守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守御。守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守节。守恒。守望相助。墨守成规。
⒉ 看管:看守。守护。
⒊ 在一个地方不动:守株待兔。留守。
⒋ 遵照:遵守。守法。守时。
⒌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守。因循守旧。
⒍ 呆在一起:厮守。
⒎ 节操:操守。
⒏ 靠近,依傍:守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
⒐ 古代官名:太守。守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守刺(太守,刺史)。守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
⒑ 姓。
defend、guard、keep watch、observe
攻
会意:从宀、从寸
defend, protect, guard, conser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