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诛杀和纳受之数。
引《后汉书·皇甫规传》:“幸蒙威灵,遂振国命, 羌戎诸种,大小稽首,輒移书营郡,以访诛纳,所省之费,一亿以上。”
李贤注:“规言羌种既服,臣即移书军营及郡,勘问诛杀并纳受多少之数目也。”
诛(誅)
⒈ 把罪人杀死:害民者诛。诛灭。诛锄。诛戮。伏诛。
⒉ 责罚:诛意(不问罪行,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)。口诛笔伐。
⒊ 责求:诛求无已(一味索取,没有止境)。
kill、put to death
形声:从讠、朱声
execute, kill, put to death; punish
纳(納)
⒈ 收入,放进:出纳。藏污纳垢。
⒉ 接受:采纳。笑纳。纳谏。
⒊ 享受:纳福。纳凉。
⒋ 缴付:纳税。
⒌ 补缀,缝补;现多指密密地缝:纳鞋底。
⒍ 姓。
accept、admit、receive
缴、出、吐
形声:从纟、内声
admit, take, receive, accep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