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诛杀贬斥。
引《后汉书·皇后纪下·顺烈梁皇后》:“太后夙夜勤劳,推心杖贤,委任太尉李固等,拔用忠良,务崇节俭。其贪叨罪慝,多见诛废。”
明归有光《河南策问对二道》:“仲举与闻喜合谋诛废,以清朝廷,天下雄俊,莫不延颈企踵,以思奋其智力。”
明张溥《<牛奇章集>题词》:“隋杨二帝,猜忌好杀,勋伐旧臣,动遭诛废。”
诛(誅)
⒈ 把罪人杀死:害民者诛。诛灭。诛锄。诛戮。伏诛。
⒉ 责罚:诛意(不问罪行,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)。口诛笔伐。
⒊ 责求:诛求无已(一味索取,没有止境)。
kill、put to death
形声:从讠、朱声
execute, kill, put to death; punish
废(廢)
⒈ 停止,不再使用:废弛(应该施行而不施行)。废除。废黜(罢免,革除)。废帝(被废黜的皇帝)。废弃。废止。废置。因噎废食。
⒉ 没有用的,失去效用的:废话。废品。废墟(受到破坏之后变成荒芜的地方)。
⒊ 没有用的东西:修旧利废。利用“三废”(“三废”,废气、废水、废渣)。
⒋ 荒芜,衰败:田园荒废。几经兴废。
⒌ 重伤或杀死某人:废了他。
depose、disthrone
兴
形声:从广、发声
abrogate, terminate, discar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