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高官的住所。
引宋乐史《广卓异记·沉既济》:“沉既济为礼部员外郎……子传师为吏部侍郎,继修《宪宗实録》,未竟,出镇湖南。特詔成於邸所。时论荣之。”
邸
⒈ 高级官员的住所(现多用于外交场合):官邸。府邸。私邸。
⒉ 旅舍:客邸。邸店。
⒊ 停:邸车。
⒋ 屏风。
⒌ 姓。
mansion、the residence of a high official
形声:从阝、氐声
official residence, residence of
所
⒈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⒊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⒋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⒌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⒍ 姓。
place、that、those
形声:右形左声
place, location; numerary adjunc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