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得到安居之地或合适的位置。
引语出《诗·魏风·硕鼠》:“乐土乐土,爰得我所。”
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四海辐凑,靡不得所。”
三国蜀诸葛亮《前出师表》:“愚以为营中之事,悉以咨之,必能使行阵和睦,优劣得所。”
唐杜甫《敬赠郑谏议十韵》:“野人寧得所,天意薄浮生。”
明李贽《答耿中丞书》:“夫天下之人得所也久矣,所以不得所者,贪暴者扰之,而‘仁者’害之也。”
⒉ 适当;适宜。
引北魏高湛《养生论》:“寻常饮食,每令得所,多湌令人彭亨短气,或致暴疾。”
金王若虚《宁晋县令吴君遗爱碑》:“盖其刚柔适中,缓急得所,勤故不废事,简故不扰民,明无不察,毫髮莫欺。”
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续录三》:“钱敦堂编修殁,其门生为经纪棺衾,赡恤妻子,事事得所。”
各得适当的处置。
得
⒈ 获取,接受:得到。得失。得益。得空(
)。得便。得力。得济。心得。⒉ 适合:得劲。得当(
)。得法。得体。⒊ 满意:得意。扬扬自得。
⒋ 完成,实现:饭得了。得逞。得志(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)。
⒌ 可以,许可:不得随地吐痰。
⒍ 口语词(a.表禁止,如“得了,别说了”;b.表同意,如“得,就这么办”)。
得
⒈ 必须,须要:可得注意。
⒉ 极舒服,极适意: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,就得了。
得
⒈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:要不得。拿得起来。
⒉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的连接补语,表示效果或程度:跑得快。香得很。
gain、get、need、obtain、fit、ready for
失
会意
所
⒈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⒊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⒋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⒌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⒍ 姓。
place、that、those
形声:右形左声
place, location; numerary adjunc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