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ǎi
百
xiàn
县
⒈ 古指京畿近郊各地。
引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季夏之月﹞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芻,以养牺牲。”
孔颖达疏:“百县,乡遂之属,地有山林川泽者。知百县非诸侯而云乡遂之属,以其取芻养牲不可大远,故知是畿内乡遂。”
《商君书·垦令》:“无得居游於百县,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。”
《吕氏春秋·仲夏》:“乃命百县,雩祭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,以祈穀实。”
百
⒈ 数名,十个十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佰”代):百步穿杨。百儿八十。百分比。
⒉ 喻很多:百草。百货。百姓(人民)。百般。百炼成钢。百无聊赖。百废俱兴(
)。hundred、all kind of
会意:从一、从白
one hundred; numerous, many
县(縣)
⒈ 行政区划单位,旧时属于州、府、道,现由直辖市、地级市、自治州等领导。
⒉ 姓
县(縣)
⒈ 古同“悬”。
county
原为会意:像悬挂的样子
county, district, subdivis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