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宣讲教义。
引唐刘知几《史通·论赞》:“亦犹文士製碑,序终而续以铭曰;释氏演法,义尽而宣以偈言。”
唐李深《游烂柯山》诗之四:“安禪即方丈,演法皆寂灭。”
明单本《蕉帕记·揭果》:“那日演法之时,天曹便欲诛戮。又亏长春子求饶,留汝性命。”
⒉ 谓传布教义的方式。
引清陈康祺《郎潜纪闻》卷一:“喇嘛一教,较浮屠、天方尤为诞罔……其演法则有‘跳布札’、‘放乌’、‘卜藏’诸技。”
演
⒈ 根据事理推广发挥:推演。讲演(亦作“演讲”)。演义(以史书及传说的材料为基础,增添一些细节,用章回体写成的小说)。演绎(一种推理方法,由一般原理推出关于特殊情况下的结论)。
⒉ 依照程式练习:演练。演示。演算。演武。演习。演兵场。
⒊ 不断变化:演变。演化。
⒋ 把技艺当众表现出来:表演。演出。演播。演奏。主演。义演。
act、deduce、develop、evolve、perform、practise
形声:从氵、寅声
perform, put on; exercise
法
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⒊ 仿效:效法。
⒋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⒌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⒏ 姓。
divisor、follow、law、standard
会意:从氵、从去
law, rule, regulation, statute; France, French